为增强五寨县第四中学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宪法意识,使全体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坚定捍卫宪法精神。从而推动五寨县第四中学法治校园建设不断深入,构建和谐四中。根据忻州市教育局转发《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(晋教法函〔2019〕67号)。我校结合本校实际自2019年12月1日始在我校积极开展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。
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,统一规划,结合我校特色制定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。我校建立五寨县第四中学校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。由江茂荣校长担任五寨县第四中学校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周领导小组组长,由马贵清法制副校长担任五寨县第四中学校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领导小组副组长,政教处赵海文主任、李星星老师、郑璐老师及各班班主任为五寨县第四中学校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领导小组成员。加强组织领导,推动宪法宣传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。